10.3969/j.issn.1005-9512.2007.05.017
危害公司财产犯罪的比较研究——以中国和日本危害公司资本制度的犯罪为核心
各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目前多有将”获取本公司股票”行为规制放宽的趋势,包括日本也有这种动向,因此,我国刑法目前不宜将此种犯罪列入.”违法分红”行为往往与”虚假决算”行为结合在一起,对上市公司的财产和正常运营有相当大的危害,应当列入刑事犯罪.对现代期货、证券犯罪来说,增设背任罪是十分必要的.
危害公司财产犯罪、日本刑法、股票、背任罪、公司资本制度
DF623(刑法)
2007-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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