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7.04.013
论行政自我拘束原则
合理调控急剧扩张的行政裁量权是现代行政法的中心任务.行政自我拘束原则通过行改惯例使行政机关”作茧自缚”,既发挥了行政裁量权的积极作用,又控制了行政裁量权的消极影响,对于保障公民的平等与自由,构建稳定而又公正的行政裁量秩序具有重要的价值.该原则的适用以行政惯例的客观性与合法性为前提条件.
行政自我拘束、行政裁量、行政惯例、平等
DF3(行政法)
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2006q109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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