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7.03.005
论税权理念及其底线规则
税权理念的核心,就是如何合理划分纳税人权利与国家税收权力的边界.纳税人权利不具有逻辑上的天然优势,国家税收权力也不应成为空洞的权利实践工具,权利与权力是平等的,纳税人权利的内在理性及国家税收权力运行的程序化、制度化,是二者界分的两大理论基石.国家税收权力的行使究竟在何种程度上不会影响纳税人权利并被视为正当,需要我们在税权理念中引入一条底线规则.
税权理念、纳税人权利、国家税收权力、底线规则
DF432(经济法、财政法)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06SFB3001
2007-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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