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7.01.013
税权的宪政逻辑
税权是一个普遍使用而缺少权威界定的法律范畴.从本源上看,税权是国家主权的派生物,有什么样主权性质的国家就有什么样性质的税权范畴;宪政国家的人民主权本质决定了以税收为物质基础的一切国家权力只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使得权力和权利在物质和意志本源上实现了统一,具有同质性.税权范畴是对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力与权利同质性的概括和抽象,具有主权性、多维性、利益性、法律性特征,其宪政构造包括国家税权和人民税权两个方面,是一个统摄国家税收法权和人民税收法权的宪政范畴.
税权、宪政、国家、人民
D9(法律)
2007-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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