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6.06.019
构建国家防护和社会自律双层犯罪预防网络体系
预防和惩治是人们应对犯罪问题的两种策略的选择,但是两者发生作用的特点和程度是有显著差别的.我们确立预防犯罪在治理犯罪中的主导地位,应重点从犯罪预防手段和犯罪预防主体两个方面实现转变,将预防主体和功能相结合,构建国家和社会,防护和自律的双层网络体系.公众的自律网并非要代替国家的防卫网络,而是弥补刑事政策网的不足,并减轻国家刑事网的压力.因此,这种自律网络的形成应是我国刑事政策的一个新选择.
预防犯罪、国家防护、社会自律、犯罪改造
DF792.6(诉讼法)
2006-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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