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6.06.009
论政法工作接受监督的观念
监督是社会主义法治系统的重要环节,是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的必要措施;政法工作接受监督是落实执法为民宗旨的保证,是宪法和法律的要求.牢固树立人民监督的观念,自觉接受监督,正确处理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与接受监督、政法机关之间协作配合与相互制约的关系,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是今后一个时期政治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现其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任务的必然要求.
权力监督、社会主义法治、司法监督、司法独立
D033(国家理论)
2006-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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