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6.06.008
论服务型政府和公共产品提供
公共服务型政府以向社会和公众提供越来越多、越来越好的公共产品为宗旨,其特点是面向公众,为民造福,没有一己私利,向人民负责.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职责,政府是提供公共产品的主体.公共产品是指政府向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提供的且在消费上不具竞争性、使用上不具排他性的物品和服务.公共产品按其具体表现形态可以分为环境类、服务类、物品类等.纯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原则是:渐增而不逆减,”双优”而不收费,普惠而不歧视,使用而不减损.婚前医学检查是政府提供的纯公共产品,一要坚持,二要自愿,三要优质.
服务型政府、公共产品、供给原则、婚前检查
DF31(行政法)
2006-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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