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6.05.018
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制化的法理基础及模式选择
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制化是指将人民监督员制度以法律规定的形式予以确定.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制化既有现实的必要性,也有实践的可行性.目前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对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制化问题提出了一些方案.本文认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制化模式可参照但又不能完全照搬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立法模式.具体是:应在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增加原则性规定;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专门、全面、系统的规定;高检院会同司法部制定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具体细则,对实施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具体操作办法和程序作出更为明确、详细的规定.
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制化、法理基础、模式选择
DF84(司法制度)
2006-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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