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6.01.011
业主委员会监督机制之法律思考
随着各小区业主大会的陆续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地位也越来越明显.我国现有的法律对业主委员会只有权利的规定,却没有规定应该承担的责任,导致现实中业主委员会滥用权利,侵害业主利益.本文建议设立监事委员会以制约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同时设立相关的配套监督机制,形成一个完整有效的监督机制,维护业主的合法权利.
业主委员会、监督、监事委员会
DF21(国家法、宪法)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73-7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