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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5-9512.2006.01.011

业主委员会监督机制之法律思考

引用
随着各小区业主大会的陆续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地位也越来越明显.我国现有的法律对业主委员会只有权利的规定,却没有规定应该承担的责任,导致现实中业主委员会滥用权利,侵害业主利益.本文建议设立监事委员会以制约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同时设立相关的配套监督机制,形成一个完整有效的监督机制,维护业主的合法权利.

业主委员会、监督、监事委员会

DF21(国家法、宪法)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73-7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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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法律

1005-9512

31-1106/D

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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