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5.05.019
论我国金融刑法的罪名体系
金融刑法的罪名体系是金融刑法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它包括外部结构和内部设置两个方面的问题.本文分别以重点性、全面性、协调性三大原则与金融交易中心主义、金融客户本位主义两大价值理念为分析工具,对我国金融刑法罪名体系的外部构造和内部设置现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考察,并由此提出了相关的改革与完善建议.
金融刑法、金融犯罪、罪名体系、金融法
DF438(经济法、财政法)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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