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5.05.013
建筑物上著作权与物权的冲突及其法律解决
作品之上的物权和著作权之间存在着冲突,这一点在建筑作品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建筑作品的完成本身不构成发表,将建筑作品公之于众也不侵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和展览权.著作权人对于建筑作品同样拥有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但其行使不得不合理地妨碍建筑作品所有人的物权.在建筑作品侵权纠纷中,司法部门应当禁用拆除违法建筑物、慎用停止施工而多用赔偿金等手段来给著作权人提供公平合理的救济.
建筑作品、著作权、物权、侵权救济
DF523.1(民法)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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