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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5-9512.2005.03.010

论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

引用
日常家事代理权是规范夫妻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具有与一般代理不同的特点.由于该制度在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的法律要求、维护财产交易安全和保障第三人利益方面极具价值,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对其主体、行使、适用范围等问题作出规定.

日常家事代理权、性质、价值功能、限制

DF51(民法)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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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法律

1005-9512

31-1106/D

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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