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5-9512.2005.02.017

竞技体育中伤害行为的刑法评价

引用
构建合理的竞技行为合法化的根据不能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和有层次的.我们主张”一体两翼”理论,也就是说,以被容许的危险理论为核心,以正当业务行为和被害人同意理论为两翼共同合理地构建竞技伤害行为的合法化根据.竞技中的伤害行为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在社会容许的危险范围内的竞技伤害行为,可以阻却该行为的违法性;二是超过了社会容许危险范围内的竞技伤害行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竞技体育、伤害行为、刑法

DF624(刑法)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88-93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政治与法律

1005-9512

31-1106/D

2005,(2)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