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4.06.036
日本有关行政犯性质的学说及其评析
日本学者有关刑事犯与行政犯区别的学说约可分为三类:一为区别肯定说,二为区别否定说,三为区别无意义说.其立论的目的仅在于讨论行政刑法是否可以不必完全适用普通刑法总则的问题,一般只在解释论范围内讨论,因而占通说地位的是区别肯定说,其重点在于探求二者的本质差异,以作为行政犯在解释上可以排除普通刑法总则适用的理论依据.
行政犯、刑事犯、区别肯定说、区别否定说、区别无意义说
DF61(刑法)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47-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