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4.03.019
反思我国刑法解释的范畴及其体系--以刑法解释的效力层次为视角
刑法解释可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又可分为规范性刑法解释和适用性刑法解释;非正式解释又可分为刑法学理解释与刑法任意解释;规范性刑法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对刑法条文作出的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解释,分为刑法立法解释和刑法司法解释.适用性刑法解释,即法官在刑事司法活动中,依法行使刑事司法权,结合具体案件针对刑法条文作出的对相对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
刑法解释、正式解释、规范性解释、适用性解释
DF052;DF61(法的理论(法学))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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