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4.02.020
转型社会中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改革
社会转型在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带来诸多发展机遇的同时,更意味着挑战.目前,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的传统性主要表现在:计划经济色彩仍然较重、仍然以权威政治为组织保证、以身份制为运转前提.要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转型应当确立犯罪控制理念、政府责任理念以及开放、和谐理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市场化、社会化、法制化、信息化”是其工作模式实现现代化转型的必然路径.
社会转型、治安、综合治理、现代化
DF792.6(诉讼法)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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