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4.01.021
司法改革的若干问题思考
当前司法改革存在热情上的反差、标准上的反差和力量上的反差,导致司法改革进程缓慢.强化人大的个案监督,不利于法院独立审判.基层法院可以取消审委会.重大案件应实行三审终审制.执行工作应从法院分离出去.强化法官等级制度是不合理、不科学的.
司法改革、审判独立、审委会、审级制度、法官等级
DF71(诉讼法)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17-120
10.3969/j.issn.1005-9512.2004.01.021
司法改革、审判独立、审委会、审级制度、法官等级
DF71(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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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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