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5-9512.2004.01.021

司法改革的若干问题思考

引用
当前司法改革存在热情上的反差、标准上的反差和力量上的反差,导致司法改革进程缓慢.强化人大的个案监督,不利于法院独立审判.基层法院可以取消审委会.重大案件应实行三审终审制.执行工作应从法院分离出去.强化法官等级制度是不合理、不科学的.

司法改革、审判独立、审委会、审级制度、法官等级

DF71(诉讼法)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1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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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法律

1005-9512

31-1106/D

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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