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3.03.031
中韩典权制度比较研究
韩国典权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物权性典权和债权性典权两种类型,且债权性典权的适用范围愈来愈广,已成为韩国居民居住制度的重要形式之一.在债权性典权关系中,韩国法律注重保护处于经济弱势地位的典权人的利益,这与中国典权传统以来保护经济地位较弱的出典人的利益是完全相反的.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出典人与典权人经济地位的差异越来越小,仅仅注重保护出典人的利益,无疑是片面的.笔者认为,借鉴韩国有关保护典权人利益的法律制度,对我国目前<物权法>的起草工作将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典权、债权性典权、典价
DF521(民法)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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