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3.01.015
上海文化立法规划和文化法律思想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虽然在调整人们的社会文化关系和文化事业管理的一些重要方面,初步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是,也必须看到,这只是很初步的;长期以来,国家的文化法制建设明显滞后,立法数量偏少,立法层次偏低,是个突出的问题.这离”依法治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和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离依法有效地、公平地、稳定地促进和调控文化事业和一切文化活动的改革开放要求,还是有相当差距的.就上海乃至全国而言,加快文化立法进程,以逐步形成较为完备的文化法规体系,是十分必要的.在此进程中还必须明确有关的文化法律思想,厘清有关文化发展与文化法制建设中的若干基本关系.
文化法制、文化法律思想、文化发展
DF36(行政法)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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