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2.06.002
关于”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再思考--纪念1982年宪法颁行20周年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近代宪政的灵魂、民主政治的核心、依法治国的基石.”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其价值体现在于实践,应当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去全面理解并切实贯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神圣的宪法原则.应围绕”人民是人类文明成果的创造者”、”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三个方面加深理解”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内涵,并在行动上切切实实地使人民拥有这样的权力.
宪政、主权在民、权力、人民
DF2(国家法、宪法)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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