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1.05.012
《OECD过渡经济公司法一般原则》与中国公司法的修改与完善
@@ 一
1996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非成员经济合作中心开始组织法、德、俄、美等国公司法专家讨论过渡经济国家公司立法的若干问题,并于1999年颁布《OECD过渡经济公司法一般原则》(以下简称《原则》)正式文件,以供前苏联新兴独立国家和东、中欧等过渡经济国家参考和借鉴.
中国公司法、修改与完善、oecd、过渡经济、一般原则
D9;D641;G80-05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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