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1.05.004
刑法中因果关系的层次及其标准
研究刑法因果关系,必须放弃必然性或偶然性的一层次逻辑方式,而以三个层次,分别依不同标准进行判断.在判断条件关系是否成立时,依据一般经验法则;在定量分析时,根据”动力规则”;在定性时,则要兼顾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和刑法的”但书”规定.
刑法因果关系、标准、条件关系、逻辑方式、经验法则、定量分析、罪责刑、偶然性、规则、动力
D9 ;D92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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