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1.04.006
论宪法的可诉性
宪法作为整个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应具有可诉性,这也是当代法治国家控制国家权力、树立宪法至上观念、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需要.为了保障和实现宪法的可诉性,当务之急是完善立法、健全违宪审查机制、建立宪法诉讼机制,同时培植公民对宪法的信仰,使宪法真正得以实现,树立其应有的权威和尊严.
宪法至上、可诉性、公民基本权利、完善立法、诉讼机制、审查机制、国家权力、国家控制、法律体系、法的信仰、违宪、权威、培植、观念、法治、保护
D92;D91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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