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加拿大《物业产权法》
@@ 加拿大的房地产业在发展过程中,曾经因法律不健全而出现开发商不向业主移交小区控制权、开发商将小区的共有部分(如车库及停车位、物业管理用房等)占为己有等问题.在此种背景下,加拿大全国法律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起草了<住宅小区物业产权法>(本文简称<物业产权法>),针对住宅小区房屋买卖的问题以及住宅小区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措施.1997年,该法公布,供加拿大各省立法参考.目前,加拿大大部分省基本采用该法,其他省的立法也大量地吸收了该法的内容,前述的种种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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