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的物业管理
@@ 马来西亚物业管理的主管机关是国家住宅管理局,每个州设有分局,分局下设几十个区办事处,每个区办事处一般管理3至4个住宅小区,1.5万至2万户居民.各区办事处根据本区住宅管理工作的需要,通常设立多个业务小组.区办事处管理住宅小区的业务范围包括:商业中心的租赁管理;收取售房期款和出租住宅的租金;公共场所的出租服务和管理;小区内停车场的管理;小区的环境卫生、园艺及绿化管理.此外,有的区办事处还负责介绍居民劳动就业、配合保安部门搞好治安工作等.
马来西亚、租赁管理、办事处、住宅小区、主管机关、治安工作、业务、物业管理、商业中心、绿化管理、劳动就业、居民、环境卫生、国家住宅、管理工作、公共场所、分局、出租、保安部门、停车场
U41;TU7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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