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尴尬之二:物业管理不能追求利润最大化?

引用
@@ 一、法律法规不允许物业管理追求利润最大化1.2003年9月1日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明确了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体现和肯定了合约至上的原则.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利润最大化、管理条例、法律法规、业主、企业、合约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2-3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住宅与房地产

1006-6012

44-1403/F

2005,(1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