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界观点大碰撞
@@ 陈之平(之平管理公司执行董事):
<物权法(草案)>增加了物业管理透明度
物业管理发展至今,由于物业管理企业与发展商大多有隶属的关系,物业管理除了为业主提供服务外,也同时为发展商处理很多开发遗留问题,从而忽略了许多关于建筑本体的使用与管理的问题,更有少数物业管理企业利用法律的不完善,在实施管理服务过程中对产权模糊的物业维护责任不清、账目不清.<物权法>的制定、颁布和实施,有望使这一状况得到一定改善.
企业界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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