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单位拖欠管理费案
@@ 案情简介:A物业公司是某大厦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从1990年开始为大厦提供服务.大厦由南北商住楼和写字楼组成,B公司在1989年向开发商购买了第9层写字楼,后出租给C证券公司作为办公用房使用至今.C公司承租后一直由其交纳水电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和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从2003年1月开始,C公司未再交纳上述费用,B公司也未交纳上述费用.后C公司已停止营业,经A公司多次催收,上述费用一直未交纳,A公司依法提起诉讼,请求判令B公司与C公司共同承担支付上述费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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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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