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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归属及相关问题研究(下)

引用
@@ 五、商品房住宅小区的停车位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建筑物(面积)时,房地产开发商与买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停车位的产权属于房地产开发商”的条款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类条款无效.

住宅小区、停车位、开发商、房地产、建筑容积率、条款无效、买卖合同、商品房、强制性、建筑物、权属、面积、买方、计算、法律

TU9;X3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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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与房地产

1006-6012

44-1403/F

2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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