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参与地方治理的制度优化
公民参与地方治理虽然已经成为新时期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方略,但是在行政发包制下的高风险与弱激励、相关法律制度供给不足、弱组织性公民参与地方治理的风险等特定制度环境下,地方政府的高度自主性使公民参与地方治理在实践中很容易形成治理变革的“悖论”现象.体现在:一方面,在扩展有序公民参与和推进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已经成为执政高层的基本政治文明建设方略的背景下,地方政府依然缺乏足够的动力支持公民参与;另一方面,公民参与地方治理的法制基础虽然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各层级的规范体系和制度文本,但在实践中或被屡屡虚置或被施加诸多限制,公众参与积极性大大弱化.因此,要从根本上走出公民参与地方治理的困境,从优化相应的制度环境入手强化对地方政府的激励约束并提升公众参与积极性才是必由之路.
公民参与、地方治理、制度环境
D616;D920.4;D03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18-0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9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