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同意与人民主权——西方近代以来两种民主理论传统的区别、困境与误读
西方近代以来有两种民主理论传统,一是民主主义传统,二是自由主义传统.前者的基本原则是人民主权原则,后者的基本原则是人民同意原则.学界对这两种原则存在诸多误解,如把人民主权理解为自由主义的民主原则,或者把人民主权原则与人民同意原则混淆在一起,或者把人民主权原则理解为西方政治的现实等.实际上,这两种原则存在明显的区别,前者体现的是统治的民主,即人民直接掌握立法权,后者体现的是被统治的民主,即最高权力掌握在代议机构手中.二者在实践中都存在诸多困境,其中人民主权的困境使其在西方政治中还无法成为现实,但其中的合理因素即公民对法律和公共政策制定的参与,仍可能具有克服自由主义民主弊端的潜力.当代兴起的协商民主理论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民主主义的民主传统.
人民同意、人民主权、自由主义、民主主义、协商民主
D0 ;D0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研究”的研究成果
2017-1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4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