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地区村庄权力结构下的乡村精英与乡村治理能力研究——对甘青宁三省民族村的考察
国家治理根在基层,因此必须充分重视农村社会治理能力,而西北民族地区特殊的社会历史背景更需要具有针对性的治理模式.本研究通过对甘青宁三省区部分民族村的实地考察,发现乡村治理能力在村庄权力结构下,形成了“宗教力量、宗族权威和村委会”三种力量相互影响的民族村的基本政治格局,也相应地形成了乡村精英,他们作为乡村治理的代表性人物,对乡村社会的各种资源具有较强的整合能力,深刻地影响乡村的治理机制和治理能力.因此,如何保持村两委的主导作用,引导乡村精英协同参与乡村治理过程,进而提高民族地区乡村治理能力,将成为今后提高民族地区乡村治理能力的主要的路径选择.
民族地区、权力结构、治理能力、村庄
C912.82;D630;F303.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17-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0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