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适性合作: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的策略性变革
十八大以来,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的策略性变革不断深化.与以往政府对社会组织采取双重管理、限制竞争等单一控制逻辑不同,政府对社会组织开始采用政府购买服务与转移政府职能等合作互动逻辑.从单一控制逻辑到合作互动逻辑的调整,是政府主动调适与社会组织策略性能动的结果,可称之为“调适性合作”.一方面,中国政府在面临治理能力不足时主动调适自我角色,并在微观制度上做出安排,确保与社会组织展开合作实践;另一方面,社会组织采取策略性行动,提升政府官员对社会组织认知,倡导政社合作政策的出台,并在执行过程中推动合作政策的有效执行.与公民社会和法团主义等理论不同,“调适性合作”既肯定政府的主导地位,也强调社会组织的积极建构作用,并认为当前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变革是二者共同形塑的结果.
政府、社会组织、调适、策略性行动、合作
C916;D630;G80-0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
2017-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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