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政府角色调整——基于国际比较的视域
社会组织是一个社会生命系统.社会组织活力是标志其生命状态的基本范畴.是有效性、自主性、回应性的统一.在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发达国家的政府角色包括伙伴型、支柱型、家长型三种典型模式,不同政府角色扮演方式对社会组织活力有着深远影响.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过程中,政府角色不可或缺、政府角色定位园地制宜、政府角色扮演必须适当.在我国,政府是社会组织发展的主导性力量,政府主导方式的偏差是引致社会组织活力不足的重要原因.借鉴域外经验和教训,针对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现实需要,必须坚持主导型政府角色,调整政府角色扮演方式,对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发展的方式体系实施结构性调整.
社会组织活力、政府角色、主导型政府
F8;C916;D632.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016-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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