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特别权力关系理论”视角下执政党组织与党员关系
“特别权力关系理论”起源于19世纪的德国,时代烙印和特点极为鲜明,在适法性、权利救济方面存在明显缺陷,但修正后“特别权力关系理论”顺应了当代社会的民主法治大潮和人权事业的发展要求,与中国的文化传统、现行政治体制和法治国家建设具有显著的契合性和适用性.基于“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可以将我国的执政党组织与党员之间的关系定位为特别的服从关系,从而为阐释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党纪严于国法及执政党组织对违纪党员的惩戒原理和机制等基本命题提供理论支撑.梳理“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来龙去脉及其在我国的争议和应用,讨论特别权力主体、特别权力对象、制度客体和文化环境等四个要素,有助于理解执政党组织与党员之间“特别权力关系”形成的历史根源和理论依据.对权力、权利、程序、惩戒、救济等五个维度的分析可以细化执政党组织和党员之间的“特别权力关系”.
特别权力关系、执政党组织、党员、服从
2016-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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