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民族因素社会冲突治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涉民族因素社会冲突既不关乎意识形态与价值观,又与宗教问题无涉,通常表现为民事纠纷或刑事问题等,冲突的目标既不是为了改变法律规则,也不是为了颠覆现行政治体制,因而与民族问题存在本质差异.在治理实践中,地方政府偏好使用政治为主、法治为辅的手段加以解决.这种政治优先策略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但也在客观上模糊了涉民族因素社会冲突的范畴,后果是将单纯的法律关系替换为政治关系.在社会治理的角度,法治对策是现实选择,具体有:培养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作用;统一法律体系,尤其迫切需要完善程序性法规建设;做好政策与法律的协调、衔接工作;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等.
民族、社会冲突、社会治理、法治路径
C916;D035;D63-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2015-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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