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协商民主是选举民主的补充吗

引用
本文对“选举是民主的本质”这一流行观点提出了质疑,认为它存在解释力弱的问题,也即它只能解释现代西方社会中的代议民主,无法解释古希腊时期的直接民主,以及其他非代议的民主形式;同时,在实践中它会成为排斥民主形式创新、阻塞民主发展道路的一种有害工具.一个较为完备的民主定义应该满足三个方面的要求:第一,它要有足够的解释力,也即用它的定义能够说明人类历史上的各种民主形式;第二,它要反映人们对它的合理期待或理想(与现实相对),以便能够为超越现有的民主形式使自身不断发展提供空间;第三,它要能够把那些打着民主的旗号实则违背民主精神的政治体制排除在外,以免造成理论和实践中的混乱.依照这些要求,民主的定义应该是公民通过自治或参与处理公共事务的制度安排.以此来看,选举民主只是一种弱意义的民主,而协商民主,也即自由而平等的公民通过讨论参与公共政策形成的制度安排,并不是选举民主的补充,而是民主发展的一个更高形态.

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

2014-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8-2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政治学研究

1000-3355

11-1396/D

2014,(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