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国家治理体系改革的战略定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进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要有主张、有定力.”所谓定力,是一种在复杂形势下抵制诱惑、排除干扰、把注意力集中在主要目标和首要挑战上的能力.古人云:“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战略定力则是基于宏观与全局高度,着眼长远目标,实施战略行动的决心与毅力.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新一轮改革已经进入“啃骨头”的攻坚阶段,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与问题逐步累积与显现,如何改进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从根本上革除制约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有主张”、“有定力”,为我们改进与完善国家治理体系作了战略指引,所谓“有主张”,就是要有“善于观大势、谋大事”的战略思维,即把握现代国家治理的内在规律,着眼国家治理的价值目标,科学谋划,精心布局,协调推进.“有定力”,就是要保持国家大政方针的持之有恒与重大改革的“于法有据”.在二者的逻辑关系上,“有主张”是前提,是内核,“定力”是基于“主张”而生,并对“主张”加以肯定、规制与提升的内力.定力蕴含着动与静两个基本层面的内涵,是动与静的有机统一,“静”就是对“主张”的自信与坚持;“动”则是对“主张”的适时规制与完善.立足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总体目标,增强国家治理体系改革的战略定力,需要解决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2014-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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