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合组织国家治理区域非均衡发展模式的转变及其效果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即英文缩写OECD国家的区域非均衡发展治理大致经历了:以区域收入平等为目标的政府全面干预、以减少区域性失业为目标的重点干预时期、以提升区域竞争力为主要目标的区域治理三个时期.区域治理的模式也从自上而下的政府干预模式逐步转变为以权力下放为核心的区域治理模式.但是对于区域治理模式的转变是否能够有效缩小区域差距,学术界并没有形成共识.基于26个经合组织国家从1996年到2009年的面板数据,从财政权力下放、行政权力下放、福利权力下放等多维度,重新检验权力下放与区域非均衡发展之间的关系,分析权力下放对于相对发达与相对落后国家的不同影响.结果发现:财政支出权力下放程度较高的国家其区域发展差距较小,但是过去十余年财政支出权力下放助长了区域差距的扩大;税收权力下放可能会导致区域发展差距的增加;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支出占地方政府总支出超过1/3,可能加剧该国区域非均衡发展程度;福利权力下放并没有取得缩小区域差距的效果.
区域、非均衡发展、权力下放、财政分权、经合组织国家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当代中国公正体系构建研究”13CZZ002
2014-0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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