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子游及其"弦歌之治"
孔門十哲中的言偃字子游,"叔氏"是對他的某種尊稱和省稱,屬於"以字配氏"的用例,不可視作子游"别字".子游是吴人而非魯人,《禮記》中"越人來吊"應是對其國别的最早說明."子游為武城宰"與其吴人身份有關,其對禮樂的理解與實踐得到孔子贊許.在中原争霸的歷史背景下,慮及當時複雜的國家關係和武城在魯國的特殊位置,子游在這種邊防重地實現"弦歌之治",有文事亦有武備.武城弦歌政聲遠播,既是孔門君子之治的為政實踐,也體現了儒家美政理想確有其可行性.
子游、禮樂、武城、弦歌之治
B2(中国哲学)
為國家社科基金19ZDA244
2023-0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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