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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母组合,可否享受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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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上诉人(审原告): 罗某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广东万家乐集团公司(下称万家乐公司)罗某自1987年8月至1992年4月在万家乐公司担任英文翻译.1990年5月,万家乐公司的下属企业广东省石油用具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新境界设计所为其商标万家乐设计出”万家乐-MUGALA”的标识,但未被采用.1990年6月,罗某把”万家乐”商标对应使用设计出”万家乐-MACRO”中英文对应组合,向万家乐公司推荐,希望能采用于万家乐商标,但没有被万家乐公司采纳.此后,香港一家公司为万家乐公司设计了”万家乐-MECCA”,最终也未被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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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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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79/D

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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