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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作发表权浅论

引用
@@ 一、问题的提出所谓遗作,是指公民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有关遗作发表权的行使问题,《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已做规定:”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五十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该条规定背后的意思是:如果作者明确表示不发表,则在其死后五十年内,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或者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发表该作品.

遗作、发表权、作品原件、继承人、遗赠人、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人行、死亡、公民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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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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