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5-2690.2009.03.008

处理种子纠纷应注意的问题

引用
@@ 种子纠纷是种子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发生了种子纠纷小等于种子质量一定有问题.作为种子经营者,出现种子纠纷后要尽力减少损失,正确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积极的态度妥善解决,弥补损失.对因自然灾害、病虫危害、栽培方法不当造成减产的纠纷,要耐心地向群众解释清楚,做到不厌其烦,不激化矛盾.对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纠纷及时协商解决,绝不能无故拖延.对发生纠纷后经协商难以达成赔偿协议的,可以申请受理机关依法鉴定.

处理、种子纠纷、质量问题、种子经营者、自然灾害、种子质量、正确对待、协商解决、损失、群众、经营过程、方法不当、病虫危害、栽培、协议、态度、申请、赔偿、矛盾、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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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420.4(中国法律)

2009-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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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科技

1005-2690

14-116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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