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2690.2003.05.002
对我国种子事件技术鉴定的思考
种子事件技术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直接影响到种子经营者、使用者的切身利益,影响到种子市场交易的公平性.现阶段我国种子事件技术鉴定具有自行鉴定盛行、行政鉴定行政色彩太浓、司法鉴定弱化、侦查鉴定少等特点.因此,按照公平、公正、法治的原则,今后种子事件技术鉴定要强化司法鉴定,限制行政鉴定,慎用自行鉴定.种子事件技术鉴定一律由种子协会组织进行.种子协会组建专家库,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事故鉴定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为此,国家应独立种子协会和种子检测结构,使其成为中立的服务中介组织,树立公正的社会形象.
技术鉴定、专家库、种子协会、种子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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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4.6(中国农业经济)
2004-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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