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734.2012.05.026
上市公司违规后的声誉恢复——基于年度盈余报告及时性的经验证据
公司违规后是否有动机恢复声誉以及市场对公司改善声誉的行为有怎样的反应?为回答这些问题,本文以2002 ~2004年被监管部门正式处罚的违规上市公司为样本,将其违规前后盈余报告及时性的变化作为考察对象.研究发现,相对于配对样本公司,违规公司在被查处之前,其年度报告及时性明显较差;而在被查处之后的三个年度里,违规公司年度报告的及时性有了更大程度的提高.通过回归分析发现,盈余报告及时性提高的公司,其平均累计超额收益与未预期报告时滞显著负相关.这些结果说明公司在违规以后,通过盈余报告及时性的提高向市场传递改善公司声誉的信号,而这一信号对恢复投资者的信心是有效的.
上市公司、公司声誉、年度盈余报告、未预期报告时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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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5(企业经济)
2013-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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