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明中期武职犯罪条例研究——以《皇明条法事类纂》为中心

引用
明中期武职犯罪条例的制定,是因为《大明律》为祖宗成法难以擅改,无法适应时代变革,且犯罪处罚体系发生根本变化,朝廷不得已进行的一种选择.中央立法官员针对武职官员的诸多犯罪行为制定了大量临时性条例,并加以整合归纳,形成了一套不同于《大明律》的新的法律适用体系.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中央立法官员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将中央的权威与意志通过条例的实施贯彻下去,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条例发挥着《大明律》所难以企及的作用.

武职犯罪、明代条例、《皇明条法事类纂》

51

D929(中国法律)

2018-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6-4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001-8204

41-1027/C

51

2018,51(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