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揭开公司面纱的价值及制度构建
我国现有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无法对某些涉及公司与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人格混同的案件作出合理的回应,且在现有制度框架内缺乏合适的替代性方案,有必要在我国建立反向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反向揭开公司面纱是人格独立理论价值的回归.对于反向揭开公司面纱带来的负效益,可以通过善意股东财产豁免、公司债权人优先受偿解决.应当结合我国实际认定该制度中的“实际控制人”和“重大公共利益”.
反向揭开公司面纱、价值、制度构建、公司人格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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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1.91(中国法律)
2016-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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