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与巴特勒道德动机思想之比较
霍布斯认为动机的来源是欲望和嫌恶,而意志仅仅是一个机械运动.道德动机源于自利及其所伴随的对被伤害的恐惧.巴特勒将动机分为四种:自爱、仁爱、混合动机和良心.良心或反思原则引导思考行动的动机和后果,并做出赞许或不赞许的评判,它是高于其他动机的权威.霍布斯与巴特勒的思想都具备英国经验论的色彩,留下一些问题促使后来的哲学家探讨.休谟继承了霍布斯的道德来源于感觉的观点,以及巴特勒道德情感的思想,将社会同情看做首要的道德情感.康德在解决自由意志与决定论难题时,否认道德标准与道德动机来源于经验,提出自由意志在于自由地制定与自由地服从道德法则.舍勒则进一步地综合了理性与情感,发掘了既非理性也非感性的先天性道德情感体验.
霍布斯、约瑟夫·巴特勒、道德动机、决定论、良心、道德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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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2(伦理学(道德哲学))
2014-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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