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政府早期救灾惩罚规定的历史考察
1927-1937年,灾荒频仍,出于稳定社会、维护自身统治的目的,国民党南京政府出台了<防疫人员奖惩条例>、<赈务委员会职员奖惩规则>、<办赈人员惩罚条例>等一系列保证救灾成效的惩罚制度.然而就实施的结果来看,制度执行不力,救灾违规违纪贪污等事情经常发生.考究制度失灵的原因,与当时的社会政治环境、惩罚太轻、制度执行不够公平、惩罚制度本身的局限、监督机制不健全等有莫大关系.
国民党南京政府、1927-1937、救灾、惩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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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62.9
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B302
2011-0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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