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组织参与廉政治理:突破、困境及实现路径——基于A省研究中心参与A省廉政考评的实践
非政府组织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实现非政府组织参与廉政建设的突破应努力做到:进一步明确非政府组织参与的主体地位,实现非政府组织参与从行政授权向法定授权的转变;不断探索党委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的有效模式,建立党委、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制度化合作机制;在非政府组织参与的具体路径上,要探索从体制外监督到体制内合作的多元化实现方式;从非政府组织本身来看,在参与过程中要保持相对于官方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廉政建设、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廉政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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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48.3(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2010-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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